一、招收对象及条件
1.高级中学和教科院所的优秀教师和科研人员。
2.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教育,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3.曾独立主持或参与过一次全过程的课题研究,学术水平较高
4.有教学实践经历,围绕学生的学习有一定的思考和实践。
5.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
6.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能够全脱产做访学研究。
二、培养目标
以教育理论为指导,通过教育实践研究,了解并掌握本领域的学术前沿动态,开阔研究视野,拓宽知识面,提高研究能力和学术水平,为返回原工作岗位后发挥学术与业务骨干作用打下基础。
三、培养方式
学习理论实践课程,参与相关学术活动,进行科研项目、课题的研究。访问学者由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和北京十一学校共同管理,具体事务由“学习与教学研究中心”负责,培养指导由导师负责。访问学者按照预定计划完成访学进修任务后,由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颁发访问学者证书。访学期限一般为一年。
四、招收办法
1.填写《访问学者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2.于1月31日前发到邮箱:luohuanyu@bnds.cn
3.经初审通过后,通知面试时间。
联系人:罗寰宇 电话:15901010749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
2018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