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评价是以学生为评价对象的价值判断,它是教育评价的基础环节和核心要件,是全过程、全方面认识学生学习的主要途径,是了解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窗口事关教育评价系统改革全局和教育发展方向。2020年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专门提出,要改革学生评价,促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022年颁布的新课程标准也提出,要依据核心素养发展水平,结合课程内容,整体刻画不同学段学生学业成就的具体表现,明确“学到什么程度”,引导和帮助教师把握教学深度与广度,为教材编写、教学实施考试评价等提供依据。[2]这都充分说明了学生评价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学生评价旨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帮助学生建构一个和谐整全的价值世界,使其获得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其中,德居于首要位置,人无德不立,盲人的根本在于立德。这从根本上决定了学生评价不仅要重视学生智育的发展,更要关注学生德性养成与其国方面的发展。唯有如此,评价育人的核心要义才会真正达成。但长期以来,我国教育存在的功利化实践倾向,使得学生评价改革步履维艰。
秉持学生评价应然的实践路向。学生评价应当注重唤醒学生追求内在利益的动力涵养学生的德性品质与德性智慧,从而成为一种德性实践的现实存在。德性是人的一种内在品质和精神形态,它构成了使人成为人的内在本质规定性。德性与实践密不可分,德性内在于实践之中,只有通过实践,德性才能得到不断充实。同时,德性也是人在实践活动中获得内在善和内在利益的必要条件。
基于此,德性实践就是在一定的历史背景和时代境遇下,人们通过关系性和协作性的实践方式,在追求卓越、优秀等标准和服从规则、规范的过程中,能够获得德性增长、良善等内在利益的活动。本文立足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实施义务教育新课标等时代背景,深度反思学生评价的功利化实践倾向,探讨作为德性实践的学生评价的本质内涵,以及如何实现等问题,旨在有效推进学生评价改革、改善学生评价生态和实现学生评价育人。